各教学单位:
根据2016年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开展了校级示范实习基地申报评审工作。经各学院申报,依据示范实习基地建设基本原则和评审标准,经过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组审核,拟确定大庆演艺有限责任公司、大庆华理能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、大庆市幼教中心和大庆宝丽摄影服务有限公司4个专业实习基地为校级示范实习基地。
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。对此结果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向监察审计处或教务处反映。
公示期:2016年11月18日-2016年11月23日
联系电话:5510031 5510056
附件:2016年永利集团示范实习基地评审拟确定名单
教务处
2016年11月18日
上一篇:关于制定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分工的通知
下一篇:关于转发推荐新一届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(教育)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
永利集团(中国·VIP认证)股份有限公司 - yl12345.vip 版权所有 信息管理:党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:信息中心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黑ICP备12004996号
地 址: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 邮 编:163712 Email:webmaster@dqsy.net